聊城分公司注销办理流程需要材料有哪些财税处理呢
日期:2024/3/29 9:37:41 / 人气:0
一、如何处理资产?
分公司在注销前,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盘点清查,按具体情形分别处理:
1、存货
(1) 可持续销售的存货,以合理价格销售给总公司。
(2) 已过期的存货,分公司可作为损失在税前列支,相关进项税额无需转出。
(3) 盘亏、损毁的存货,减除相关责任人赔偿后的净损失分公司可在税前列支。若分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的丢失、损毁存货,属于非正常损失,相关进项税额需进项转出。
2、固定资产
(1)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若购入时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分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若购入时已经正常抵扣,如分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分公司销售处置后按照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2) 已丧失功能、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分公司可报废处置,留存相关资料,对应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二、如何处理往来款?
分公司往来账务与总公司账务互相抵消,对账清理,双方对冲结平余额。
分公司除总公司外的其它外部往来账目应由总公司承接,应收款项的债权人、应付款项的债务人由原来的分公司变为总公司。分公司将其他外部往来科目转入总公司处理。
三、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采取合并报表的方式,将分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转到总公司,总公司相应增加,分公司相应减少。总公司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分公司资产)
贷:预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分公司负债)
未分配利润等(分公司权益)
分公司账务处理:与上述相反。一般情况下分公司结转后账面应全部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