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商标部分被驳回后如何进行商标驳回复审
日期:2023/4/23 17:27:49 / 人气:2
如何具体地了解如何进行商标驳回复审,以及了解当收到驳回裁定结果时的解决方案。
一、如何进行商标驳回复审?
首先,《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中,明确规定了商标的驳回复审制度: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需要我们提供以下重要材料:
1、复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其中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认知情况,如市场调查报告,申请人实际使用该商标的情况,如商标在指定使用服务或商品上实际使用的时间,使用方式,销售量,营业额等商标经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其他因素。提供证据材料的,应当同时提供证据材料目录,并在目录中对证据材料逐一进行分类编号,并在证据目录中简要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及证明的具体事实;
3、商标驳回通知书是纸质邮寄的,还需要我们提供通知书、送达信封(原件)或者送达公告等送达证据;
4、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二、当我们收到驳回裁定结果时该怎么办?
1、当驳回裁定失败时怎么办:
同样的,在驳回复审案件决定书下发之后,倘若我们的诉求没有得到支撑,也并不意味着就申请商标没有了其他的救济途径,《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后半部分规定了“.....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我们还可以进行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继续争取商标权利。
进行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中的常见的策略包含:
(1)直接论述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近似
(2)对在先引证商标进行撤销
(3)通过异议、无效宣告等其他法定方式处理可能是他人恶意抢注我方的引证商标
(4)与在先权利人达成共存协议
2、驳回裁定成功的后续流程:
倘若收到成功的驳回决定书,那么申请商标将进入到为期三个月的初审公告期,在三个月公告期内无任何异议,那么申请商标便可以顺利注册取得商标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