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与普通公司的区别以及合伙公司的优缺点
日期:2023/3/18 15:37:37 / 人气:31
一、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承担责任形式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出资方式要求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此外,首次设立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30%。且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使用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
3、合伙人数(股东人数)
合伙企业应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二、合伙企业的优点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共同承担债务风险的,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各自发挥优势,使他们优势互补。
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是承担无限责任的,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合伙企业交个税,所以盈利会更多。
三、合伙企业的缺点
合伙企业设立的时候要对合伙人有深入的了解,因为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担心,所以做强做大是有一定的难度。
如果合伙企业中的一个合伙人有能力偿还企业的债务,其他合伙人没有能力还清自己的那份债务时,连带责任的话这个有能力的合伙人是要还清企业所有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