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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区别及好处

日期:2023/3/18 16:54:13 / 人气:0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由此,可以看出两者的区别

    1、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性能不同

    发明专利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只需“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显然,发明专利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专利。

    2、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范围不同

    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改进发明。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实用新型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样,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实用新型产生。因此,实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狭窄,仅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有关的革新设计。

    3、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周期不同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要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短得多,这主要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较短,所以法律对实用新型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短一些。

    4、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周期不同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发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而对发明专利,则必须经过实质审查,无论是审查的手续和时间都要比实用新型专利复杂得多,长得多。

    建议可以同时申请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延长保护期限,便于产品获得更全面的保护,发明专利保护层次更深,与实用新型相互结合,实现多方面保护,有助于更好的保护产品获得发明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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