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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时注册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区别

日期:2018/3/10 14:49:12 / 人气:579

   东昌府区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时注册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区别?所谓设立的条件,即法律对该种企业组织形式成立所具备的基本要件。考虑到笔者的行文目的,本文将重点就法律对三种企业组织形式成立所具备要件的不同之处进行阐述。

   (一) 注册资金要求

   1、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没有对合伙企业作出注册资金的要求。

   (二) 出资人数要求

   1、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2、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应该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

   (三) 出资方式要求

   1、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此外,首次设立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2、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

   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而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出资方式上更为灵活,突出表现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以上是聊城代办公司注册-易简天成小编总结的有关注册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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