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公司注册物业管理公司代办代理合同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
日期:2019/3/29 14:25:03 / 人气:773
聊城公司注册物业管理公司代办代理合同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聊城公司注册办理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聊城纳税人包括在聊城区域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聊城公司注册代办代理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具体有:1、立合同人,2、立账簿人,3、领受人,4、立据人,5、使用人。
现行聊城新企业注册代办理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印花税属于正列举式税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具体有五类:
1、聊城公司注册代办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聊城公司注册代办代理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3、聊城企业代理记账营业账簿;
4、聊城商标注册公司产权转移书据;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 聊城新企业注册代办理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聊城公司注册代办代理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
因此我们认为聊城代理记账公司物业管理合同不应征收印花税。但还是会建议聊城注册新企业代理公司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