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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大量作废发票这些发票即使开错了也不能作废

日期:2024/5/11 17:12:38 / 人气:0

    发票开错了怎么办?直接作废重开就好了。那如果开错很多呢?可以大量作废吗?不可以,大量、频繁作废发票的风险是巨大的。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正常作废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中明确:公司开具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后,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票时发现错误的,可即时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条件有三: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注意:开票系统作废发票后,需在纸质专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留存全部联次10年。

    二、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作废

    纳税人代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可凭已代开发票在代开当月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方式对原代开发票进行对冲处理。

    符合作废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作废并收回已开具的发票,已缴纳的税款予以退回。

    三、发票作废的正常因素

    (1)开具错误;(2)销货退回;(3)销售折让;(4)服务中止等。

    2.发票作废的非正常因素

    (1)恶意隐匿收入,少交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款;(2)销售方与购买方恶意串通,开票方违规作废发票(未收回原发票),受票方虚列成本,造成偷税;(3)涉嫌虚开发票等。

    四、这五类发票,统统不能作废!

    发票开错了可以正常作废,但是,以下这五种类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作废的!

    五、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2.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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