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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到底有没有注册资本这一项?

日期:2023/12/2 16:24:43 / 人气:0

     合伙企业通常用于股权激励,搭建持股平台,也可以用于税务筹划。其中,普通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且对注册资本没有严格的要求。

  一、合伙企业注册资本要求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限额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

  1.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2.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3.有书面合伙协议;

  4.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5.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6.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7.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二、合伙企业注册有什么优势?

  1. 直接少了一道税

  相比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就是先分后税。也就是说合伙企业在取得收益后,需要分给各个合伙人,然后根据合伙人的性质缴纳所得税,比起有限公司少缴一道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因为这个特性,当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增加的时候,每个投资者分得的所得越少,有可能适用的税率也就越低,从筹划角度来看,合理情况下增加合伙人(如增加妻子、子女为合伙人)就等于降低税负。

  2. 可以劳务出资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注:有限合伙人不可以),而这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做到的。合伙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不可多得的优秀人才,合伙人完全可以利用股权激励的优势,拉人入伙,同时又减轻了入伙人持有股权的成本。

  3. 不受人数限制

  合伙人组成灵活,既需有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有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有限合伙人。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最多是50人,而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不受限制,只有有限合伙企业对人数有限制,合伙人应在两个以上五十以下,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4. 决策权、执行权不受出资比例限制

  做决议时,合伙企业实行一人一票过半表决,不由出资大小决定,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合伙制以少量出资控制整个合伙企业。且公司的盈利是由合伙人自由决定分配,不会受到出资比例的限制。

  5. 抗风险能力较强

  合伙企业和合伙人唇齿相依,风险分散在众多所有者身上,合伙人共同偿还责任,使合伙制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较单一业主制企业大大提高。企业可以向风险较大的行业领域拓展,拓宽企业发展空间。

  6. 经营管理灵活

  注册公司的组织形式,由《公司条例》详为规定,合伙的组织形式则相对灵活,只要不违反法律,可由合伙人以协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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